PCT申请人在向受理局提交申请文件时,可以以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韩文、葡萄牙文、俄文或者西班牙文提交。不过,不同的受理局所接受的语言不同,例如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PCT受理局可以接受英文和中文两种语言的专利申请。
虽然国际阶段PCT申请文件可以选择上述多种语言,但是乐知#网小编提醒申请人,当其选择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则需要将外文翻译为中文。
具体的,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需要提交的文件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国际申请以外文提出的,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
2.原始国际申请的说明书中文译文。
3. 原始国际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文译文。
4. 摘要的中文译文。
5. 原始附图副本和摘要附图副本(有附图和摘要附图时)。附图中有文字的,应当将其替换为对应的中文文字。
二、国际申请以中文提出的,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
2.国际公布文本中的摘要副本。
3. 国际公布文本中的摘要附图副本(有摘要附图时)。
4. 在完成国际公布前,申请人请求提前处理并要求提前进行国家公布的,还需要提交原始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及附图(有附图时) 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