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82023296   |   简体中文    English您好,欢迎来到北京元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领域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
2021-04-13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目的在于确定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应当被授予专利权,特别是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利法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对于大多数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员均采用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方式将实质审查意见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撰写出令人信服的意见陈述书,并修改出合格的申请文件,则申请就有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授权。因此,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是专利代理人的一项基本功。
  根据审查意见通知书对申请文件的审查意见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即存在形式缺陷和存在实质性缺陷;其中存在实质性缺陷又可分为不可克服的实质性缺陷和可以克服的实质性缺陷。
  如果申请文件仅存在形式缺陷,那么通过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即可授予专利权;如果申请文件存在实质性缺陷将会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对专利申请的前景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在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时要特别重视其指出的实质性缺陷。
  专利申请文件缺乏新颖性和/或创造性是常见的实质性缺陷之一审查员判断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备新颖性和/或创造性的主要依据是通知书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仔细研读对比文件是理解审查员观点的基础。

服务热线

010-82023296 82023295

 

传真:010-62073831

 

邮箱:yz06@yuanzhong.org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27层

关注元中

技术支持:云栈互联

Copyright ©️2020  北京元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0037250号-1